
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措施的公告
为全力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加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现就进一步落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措施公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及以上常住我县(户籍不限)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有禁忌症除外),尽快持本人身份证就近到接种点接种,力争8月15日实现“清零”。
二、我县已于8月1日启动15-17岁人群接种工作,8月9日起,启动12-14岁人群接种,请适宜接种的人员在8月19日前持本人户口本或本人身份证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进行接种,做到应接尽接。
三、即日起,凡进入政务中心、市场监管、税务大厅、水电气大厅、银行营业网点、通讯等所有对外营业服务窗口的人员,进入车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所有公共场所的人员和到医院就诊的人员(抢救的危重病人除外),一律查验疫苗接种情况,否则限制进入。
四、8月15日前必须完成12岁至18岁人员的第一针疫苗接种,凡在我县就读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的学生,入学报名时必须凭户口本查验家庭成员的疫苗接种情况,12岁以上的学生还需查验本人疫苗接种情况,否则暂缓报名。
五、凡是从事公共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企业(工厂)员工原则上必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除外),否则限制从业服务。
六、所有村组党员、干部要带头接种疫苗,同时要动员家属、本村村(居)民自觉接种疫苗,当好疫苗接种的宣传员。
七、我县将设立流动疫苗接种点,凡目标人群达20人以上的小区,可由小区物管或业主代表申报预约到小区集中接种。
八、广大群众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请广大人民群众互相转告,立即行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确保不漏一人。
特此通告。
中共临武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1年8月10日
责编:龙潮辉
来源: 中共临武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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